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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18年12月25日 點擊量 :5851
是政策性很強的一項作業 ,有必要依據我國現行的法則 、法規和技術標準 ,以確保被點評項目的安全運轉 ,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進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安全點評觸及的現行首要法規 、標準見附錄1 ,這些法規 、標準等可隨法規 、標準條文的修改或新法規 、標準的出台而改變 。
法則 、法規
1)安全法規的標準性文件
首要有以下幾種 :
(1)憲法 。憲法的許多條文直接觸及安全出產和勞動維護問題 ,這些規矩便是安全法規擬定的最高法則依據 ,又是安全法則 、法規的一種表現形式 。
(2)法則 。是由國家立法安排以法則形式頒布實施的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出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等 。
(3)行政法規 。由國務院擬定的安全出產行政法規 。例如國務院發布的《風險化學品處理條例》 、《女職工維護規矩》等
(4)部分規章 。由國務院有關部分擬定的專項安全規章 ,是安全法規各種形式中數量最多的 。如國家安全出產監督處理局發布的《安全點評公例》及各類安全點評導則 ,(原)勞動部發布的《建造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督查規矩》 、《建造項目(工程)工作安全衛生設施和技術方法檢驗方法》等 。
(5)當地性法規和當地規章 。當地法規是由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擬定的有關安全出產的標準性文件 ;當地規章是由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政府 ,其首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讚同的較大的市政府擬定的有關安全出產的專項文件 。
(6)國際法則文件。首要是我國政府讚同參加的國際勞工條約(現在共22個) 。
2)安全點評現在所依據的首要法規
這些首要法則 、法規包括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本法樹立了勞動安全專章 ,對以下方麵提出了明確要求 :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有必要契合國家規矩的標準 ;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有必要與主體工程一同規劃 、一同施工 、一同投入出產和運用的“三一同”原則 ;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有必要經過專門訓練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曆 。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出產法》 。本法觸及安全點評的規矩有 :依法樹立的為安全出產供給服務的中介安排 ,依照法則 、行政法規和執業原則 ,接受出產運營單位的托付為其安全出產作業供給技術服務 ;礦山建造項目和用於出產 、貯存風險物品的建造項目 ,應當別離按照國家有關規矩進行安全條件證明和安全點評 ;出產運營單位對重大風險源 ,應當掛號建檔 ,進行定時檢測 、點評 、監控 ,並擬定應急預案 ,奉告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急迫情況下應采用的應急方法 ;承擔安全點評 、認證 、檢測 、查驗作業的安排違規的處罰原則 。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本法對礦山建造的安全確保 、礦山挖掘的安全確保 、礦山出產運營單位的安全處理 、礦山事端處理 、礦山安全的行政處理及法則責任等做了明確規矩 。
(4)國家安全出產監督處理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督局(安監管技裝字[2002]45號)《關於加強安全點評安排處理的定見》 。本文件首次明確規矩安全點評的首要內容為:安全點評是指運用定量或定性的方法 ,對建造項目或出產運營單位存在的工作風險要素和有害要素進行辨認 、剖析和點評 ;安全點評包括安全預點評 、安全檢驗點評 、安全現狀歸納點評和專項安全點評 。
(5)國家安全出產監督處理局《安全點評公例》 。本公例規矩了係統 、工程的安全點評的基本原則和要求、點評作業程序 、點評報告書的內容及要求 、點評方法的選擇原則 、點評報告書的格式等 ,是具體進行點評作業的操作依據 。
標準
1)標準分類
安全點評相關標準可按來曆 、法則效能 、方針特征等分類 。
(1)按標準來曆可分為四類 :一是由國家主管標準化作業的部分頒布的國家標準 ,例如《出產設備安全衛生規劃總則》 、《出產進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等 ;二是國務院各部委發布的工作標準 ,例如原冶金部的《冶金出產運營單位安全規劃衛生規劃規矩》等 ;三是當地政府製發布的當地標準 ,例如《不同工作同類工種職工人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91]魯勞安字第582號) ;四是國際標準和外國標準 。
(2)按標準法則功率可分為二類 :一是強製性標準 ,例如《建築規劃防火標準》(GBJ16—87) 、《爆破和火災風險環境電力設備規劃標準》(GB50058-2001)等 ;二是舉薦性標準 ,例如《汽車風險貨物運輸 、裝卸作業規程》(JT/T3145-91)等 。
(3)按標準方針特征可分為處理標準和技術標準 。其間技術標準又可分為根底標準 、產品標準和方法標準三類 。
2)安全點評所依據的標準
安全點評依據的標準很多,不同工作會觸及不同的標準 ,難以一一列出 。
一些常用標準 、標準將下一章作簡單介紹 。應該留心的是 ,標準有或許更新 ,應留心運用最新版別的標準 。
風險判別方針
風險判別方針(下簡稱方針)或判別原則的方針值 ,是用來衡量係統風險大小以及風險 、危害性是否可接受的標準 。不管是定性點評 ,仍是定量點評 ,若沒有方針 ,點評者將無法斷定係統的風險和危害性是高仍是低 ,是否到達了可接受的程度 ,以及改進到什麽程度係統的安全水平才能夠接受 ,定性 、定量點評也就失去了含義 。
常用的方針有安全係數 、安全方針或失效概率等 。例如 ,人們了解的安全方針有事端頻率 、工業損失率和死亡概率等 。
在判別方針中 ,特別值得闡明的是風險的可接受方針 。國際上沒有必定的安全 ,所謂安全就是事端風險到達了合理可行並盡或許低的程度 。削減風險是要付出代價的 ,不管削減風險發生的概率仍是采用防範方法使或許形成的損失降到最小 ,都要投入資金 、技術和勞務 。一般的做法是將風險限定在一個合理的 、可接受的水平上 。因而 ,在安全點評中不是以風險性 、危害性為零作為可接受標準 ,而是以這個合理的 、可接受的方針作為可接受標準 。方針不是隨意規矩的 ,而是依據具體的經濟 、技術情況和對風險 、危害結果 、風險 、危害發生的或許性(概率、頻率)和安全出資水平進行歸納剖析 、歸納和優化 ,一般依據統計數據 ,有時也依據相關標準 ,擬定出的一係列有針對性的風險危害等級 、指數 ,以此作為要完結的方針值 ,即可接受風險 。
可接受風險是指在規矩的性能 、時間和本錢範圍內到達的最佳可接受風險程度 。明顯 ,可接受風險方針不是原封不動的 ,它將跟著人們對風險根源的深化了解 、跟著技術的行進和經濟歸納實力的前進而改變 。別的需求指出 ,風險可接受並非說電競牛就拋棄對這類風險的處理 ,因為低風險隨時間和環境條件的改變有或許晉級為重大風險 ,所以應不斷進行操控 ,使風險一向處於可接受範圍內。
跟著與國際並軌的需求 ,在安全點評中常常選用一些國外的定量點評方法 ,其方針反映了點評方法擬定國(或公司)的經濟 、技術和安全水平 ,一般是比較先進的 ,選用時有必要考慮二者之間的具體差異 ,進行必要的批改 ,否則會得出不契合實際情況的點評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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